文明出行,礼让斑马线!莱西市交警大队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行为,提升交通文明水平

2021-09-08 18:59 大众报业·半岛新闻阅读 (56938) 扫描到手机

半岛全媒体记者 谢浩军 王靖 通讯员 吴晓玲

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,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就是文明交通的体现。9月8日上午,莱西交警大队在月湖广场西侧的烟台路段,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,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,改掉交通陋习。

月湖广场西侧的烟台路段,由于紧靠超市和步行街,需要横过马路的行人比较多。机动车在这一路段行驶时,需要更加注意观察路旁行人。为了让更多机动车驾驶员养成礼让斑马线的习惯,创造文明的交通环境,莱西交警大队烟台路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,查处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,并对此行为进行处罚。在这一过程中,半岛记者看到,绝大多数驾驶员,在看到有行人要过马路时,都会提前减速并在斑马线前停车,让行人先通过。有的驾驶员在停车之后,还特意向行人挥手示意优先通过。不少行人在看到驾驶员主动停车让行后,为驾驶员竖大拇指点赞,一幅“你礼让、我感恩”的文明交通画面瞬间展现。

当然,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也存在,有个别驾驶员明明看到行人已经在斑马线上准备到马路对面,却还抢先通过。执勤民警发现后,立即挥手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。“你好,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,下车接受检查。”执勤交警向驾驶员敬礼并确认证件信息符合后说道,“你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行人,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。”民警对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拦截、现场教育及现场处罚,并通过面对面安全知识教育,为违法驾驶人耐心讲解不礼让斑马线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,教育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法律法规,用罚款、记分等手段,严格执法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规定,对未停车让行的行为,将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,罚款50元处罚。

莱西交警大队烟台路中队中队长张春荣提醒广大驾驶员,经过斑马线时一定要礼让行人,尤其注意学校、市场、商场人员密集的地方,驾驶员经过斑马线时要主动观察斑马线两侧行人,在观察没有行人情况下,安全行驶,斑马线本身就是提醒驾驶员要减速、礼让的线,驾驶员经过时,必须仔细观察,主动礼让。

“当时光想着要办的事情了,真没有注意有行人要过马路,下次一定注意,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错。”接受处罚的驾驶员表示,确实应该做到礼让斑马线,之前也一直做,这次因为疏忽没有注意,这次记分和罚款让自己知道应该时刻注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。

交通是反映城市文明的缩影,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,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、车主的安全警示线。莱西交警倡导每一位驾驶员,文明礼让斑马线是每个司机都应牢记心中的行车准则。同时,也提醒广大市民,行人在机动车停让时应该加速通过,避免造成交通拥堵!